1、由申请人准确、完整、清晰填写“公民因私事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小2寸,32mm×40mm)。
2、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有如下规定:
(1)出国探亲访友,须提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
(2)出国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或提交有出国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的发票。
(3)自费出国留学须提交接收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合法中介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须提交省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公派留学人员,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4)出国定居,须提交拟前往国家政府主管机关或驻华使、领事馆的定居许可证明或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
(5)出国就业,个人应聘就业,须提交前往国的聘请、聘用单位或雇主的雇用、聘用证明。由劳动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出具有申请人出国劳务的证明。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就业合同。
(6)出国从事商务等其他非公务活动,须提交国外相应的邀请函件。
3、工作单位或派出所负责对申请人出国签署意见。
4、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相片标准
相片为持证人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只限一人。
相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
相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